国家政策法规

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

作者:cwc发布时间:2018-10-11浏览次数:366

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

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

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

  

财会〔201819

教育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单位:

  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(财会〔201725号)自201911日起施行。为了确保新制度在高等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,我部制定了《关于高等学校执行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补充规定》和《关于高等学校执行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衔接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  附件:

1.关于高等学校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补充规定

2.关于高等学校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衔接规定

  

     财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814